团委概况

LD体育(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学生会改革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21 14:01:25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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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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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体育(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学生会章程

修正案(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LD体育(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学生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上级学联和院团委双重指导下,面向全院学生独立开展工作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三)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第三条 本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山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山西省学生联合会。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凡具有LD体育(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正式学籍的本科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的工作有监督、讨论、咨询和建议权;

(三)在本会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推荐他人或自荐担任学生会职务的权利;

(四)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重大问题上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遵守宪法和法规;

(二)崇尚科学、追求真理、传承文明,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三)遵守校纪校规,勤奋学习,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维护学院荣誉;

(四)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完成本会委托和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五)维护本会荣誉、名誉及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章 院级学生代表大会

第七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一)本会的各级组织均应民主选举产生;

(二)本会的各级组织一律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八条 院级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全院同学通过学代会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院治理和监督。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方能召开。

第九条 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五)选举产生新一届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利益;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系部、年级及主要社团。其中院、系级学生会组织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

代表的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代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对本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代表的义务:

(一)刻苦学习,踏实工作,深化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二)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三)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引领广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四)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五)监督本会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第四章 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第十一条 院级学生代表大会实施常任代表会议制度,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

第十二条 常任代表会议的主要职责: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二)监督学生会组织章程实施;

(三)听取、审议学生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四)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五)决定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六)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七)讨论和决定由常设机构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不得代替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

第五章 院学生会主席团

第十三条 院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成员不超过5人,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并聘请团委专职干部作为秘书长协助工作。

第十四条 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系团组织推荐,经系党组织同意,由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院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院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院、系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第十五条  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学生组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二)落实常设机构提出的工作意见;

(三)决定聘任学生会组织秘书长、副秘书长;

(四)批准任免学生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六章 基层组织

第十六条 系学生会组织属于院学生会组织的基层组织,接受所在系党组织领导和所在系团组织、院级学生会组织指导。

第十七条 系学生代表大会在系党组织领导下,在院学生会与院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召开,召开前须经系党组织批准、院学生会批复,按照规范程序召开大会。系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一)系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应民主选举产生,并征得系党组织同意后,报院学生会备案;

(二)系学生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原则上与院学生会对应;

(三)系学生会要广泛动员广大同学参与学生会工作,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院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

(四)系学生会每学期至少一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向院学生会汇报工作,接受工作评议,评议结果不合格的系学生会限期整改,并及时汇报整改结果。

第七章 学生会工作人员

第十八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为主席团成员、工作部门成员,基本条件为:

(一)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二)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最近1个学期或学年综合排名均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三)严格遵守《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

第十九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要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遴选,由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院团委审核后确定,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对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二十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的,应及时上报并接受团委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修定权属于LD体育(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学生代表大会,解释权属于LD体育(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学生会。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5

负责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决定有关重大事项,负责学生会全局工作的决策。协调校学生会与系学生会工作,支持系学生会在系分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决定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协调各部门共同完成学生会重大工作。

2


        办公室


   5

主要负责筹备学生会的各种会议并作会议记录。同时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校学生会的相关活动。

 3


                  宣传部


       5

主要负责面向全校同学开展思想引领、信息宣传、舆论引导等工作,负责各类活动的摄影、摄像及新闻策划、采编工作。

4


        权益部


   5

主要负责收集全校学生各类权益维护方面的问题,并反映给相关职能部门,切实维护学生权益。

 5


        学习部


   5

主要负责举办讲座交流会及学术性活动,以调动学习积极性,促进学风建设。

6


        文艺部


   10

主要负责筹备举办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活,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7


        体育部


   5

主要负责组织举办校内各项体育赛事,增强同学身体素质,为展现当代大学生青春活力搭建平台


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1

杨晨

共青团员

矿业工程系

大二

4/60

 2

郭冠秀

共青团员

矿业工程系

大二

14/64

 3

衡鑫

共青团员

矿业工程系

大二

4/61

4

闫冉

共青团员

矿业工程系

大二

2/59

5

陈梓轩

共青团员

矿业工程系

大二

9/61

6

姜海洋

共青团员

安全工程系

大二

10/95

7

薛莹

共青团员

地质与测绘工程系

大二

9/66

8

高伟

共青团员

地质与测绘工程系

大二

5/62

9

王佳伟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系

大二

4/62

10

李飞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系

大二

20/70

11

卢佳宁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系

大三

40/142

12

杨泽涛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系

大三

20/72

13

智凯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系

大二

10/70

14

赵浪浪

共青团员

电气与控制工程系

大二

27/126

15

王佳乐

共青团员

电气与控制工程系

大二

3/64

16

董柯宇

共青团员

电气与控制工程系

大三

11/133

17

杨佳丽

共青团员

电气与控制工程系

大二

20/126

18

赵贵榕

共青团员

能源与动力工程系

大二

12/126

19

张昊

共青团员

能源与动力工程系

大二

24/126

20

马超

共青团员

能源与动力工程系

大二

7/63

21

苗鑫如

共青团员

能源与动力工程系

大二

18/61

22

侯一雷

共青团员

能源与动力工程系

大二

1/126

23

樊冬婷

共青团员

资源与环境工程系

大二

12/68

24

李晓萌

共青团员

资源与环境工程系

大二

2/60

25

王文伟

共青团员

资源与环境工程系

大二

11/60

26

江娜

共青团员

资源与环境工程系

大二

7/60

27

王康萱

共青团员

资源与环境工程系

大二

10/60

28

郭俊蓉

共青团员

资源与环境工程系

大二

14/68

29

李政

共青团员

资源与环境工程系

大二

17/68

30

杨文豪

共青团员

能源化学与材料工程系

大二

5/60

31

秦泽宇

共青团员

能源化学与材料工程系

大三

40/134

32

安楠

共青团员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

大二

12/62

33

张如心

共青团员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

大二

1/61

34

李子钒

共青团员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

大二

2/61

35

娄雯茜

共青团员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

大二

2/62

36

任天宁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系

大二

8/70

37

李佳伟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系

大二

11/73

38

南洋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系

大二

17/70

39

赵烨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系

大二

18/73

40

张铃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系

大三

15/145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主席团候选人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以及《LD体育(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学生会章程》相关规定,由系分团委推荐,经系党总支同意,由学生工作部门和院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院党委确定,分别产生6名正式候选人。

LD体育(中国)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5 名,拟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 6 名,差额 1 名,由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全体代表通过差额选举产生。


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山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LD体育(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LD体育(中国)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届学生会主席团选举办法如下:

一、LD体育(中国)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学生会主席团。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二、第二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是在在校生总人数1.2%的比例选出正式代表105名基础上,由全体正式代表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产生,主席团候选人的名额多于应选名额的20%。

三、主席团候选人名单是经院党委和省学联批准,提出LD体育(中国)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6名,应选5名,差额1名。

四、应到会的正式代表有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大会,方可进行选举。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顺序排列。

五、本次代表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2名。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经大会表决通过。

六、代表有权对候选人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投不同意票时可以另选他人。画选票一律用黑色中性笔,画的符号要准确,对候选人赞成的,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字下边空格内画“√”,反对的在候选人名字下边空格内画“×”,弃权的在候选人名字下边空格画“△”,另选他人在选票空格内填写上另选人的名字。弃权后,不能再另选他人;选票上符号不清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选票无效。

七、选举时,提交大会的选票数应同应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相符,按实到有选举权的人数分发选票,记录发出选票数,剩余选票由总监票人当众清点后剪角作废。

八、每张选票同意当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选票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作废。

九、投票结束后,由监票员和计票员同时开启票箱,清点选票。收回的选票张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张数的,选举有效;多于发出选票张数的,选举无效;未加盖印章的选票作废。

十、大会设两个投票箱。大会主席团成员先行投票,随后其他代表按指定路线依次投票。因故未出席会议者,不得委托他人投票。

十一、候选人获得实际到会代表半数以上的选票,方可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依据前次选举得票多少为序提出,直到选足为止。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员向大会主席团报告选举结果,然后由大会秘书长宣布选举结果。

十二、本选举办法,由主席团提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表决通过后生效。选举中,如果发生本办法规定之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按有关规定讨论决定。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根据省学联和校党委同意我校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的批复,我校于2022年11月24日- 11月25日在学院综合楼二层报告厅召开了第二次学生代表代表大会,大会应到105名,实到105名。

大会主要议程:

1.修订《LD体育(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学生会章程》;

2.听取、审议第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第二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

4.选举产生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

大会现场照片: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各选举单位按名额分配及代表条件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集学生意见,组织学生进行酝酿提名,同时进行认真考察。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代表名额的 20 %,并通过选举单位学生代表会议的形式进行差额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名单,同时报所在选举单位分团委、党总支逐级审核并公示(两日),如无异议产生该选举单位的代表名单,经学生代表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确认为正式代表。



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贯彻落实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加强对学生会工作人员管理,引导学生会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学生会实行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制度。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二条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人员评议会。

第三条 述职评议对象为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时间一般在每学期末。

第三章 评议内容

第四条 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业情况、工作业绩和履职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

第五条 述职评议等级分为代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第六条 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学生会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应依据述职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负责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赵浩成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吴雅迪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山西省学联秘书处邮箱xuexiaobu206@163. com 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 xuelianban @126. com 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