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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中共山西能源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校纪委立足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履行如下工作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联系实际对学校党员进行遵纪守法和清正廉洁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监督检查校内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校党委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三)协助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根据省纪委和上级党组织的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及时提出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实施办法;

(四)组织协调校内反腐败各项工作;

(五)受理处置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的信访举报,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进行谈话函询、初核、审查、调查等执纪,并提出问责等处理意见;

(六)受理学校党员的申诉,保护党员的合法权利;

    (七)承办校党委、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山西省监察委员会驻LD体育(中国)科技有限公司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职责


监察专员办公室根据省监察委员会授权,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一)对学校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校内监察对象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进行调查;

(三)对违法的学校公职人员依法提出政务处分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按照审查调查权限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向校内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四)承办山西省监察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