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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6 15:48:43来源: 浏览次数:

                                          晋能源学院纪函〔2023〕6号


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进一步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2023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过节环境,现将廉洁过节的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筑牢思想防线,坚决做到“八个严禁”

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廉洁自律,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以及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严禁违规吃喝、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及福利;严禁参加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将探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严禁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

二、加强教育预防,履行“一岗双责”

各部门(系部)要将落实规定精神作为长期的铁规矩、硬杠杠,坚决扛起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整治歪风邪气、弘扬新风正气。坚持教育在先、防范在前,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廉洁过节的纪律要求。“一把手”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当好“带头人”、守好“主阵地”,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层层传导“廉洁过节”责任压力。要切实加强节前教育,向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重申纪律规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明纪律要求,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抵制不良习俗和奢靡之风,推动形成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

三、强化监督检查,深入纠治“四风”

学院纪检监察机构将密切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畅通举报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创新方式方法,通过随机抽查等措施,深入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对发现的“四风”问题,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查处,对落实廉洁过节工作部署不力、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将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综合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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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