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LD体育(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委员会

共青团LD体育(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委员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力量,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结合团员青年的特点,围绕我院中心开展工作。

(一)指导思想: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

2.坚持以党建带团建;

3.坚持先进性与群众性的统一;

4.坚持民主集中制;

5.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团员青年,团结带领我院青年,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积极

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工作方针:

思想深入化、目标明确化、管理科学化、制度规范化、工作系统化、活动精品化。

(三)工作目标:

1.围绕我院的中心工作,全面服务于院党委和行政的中心工作,当好助手和帮手;

2.健全团青组织,完善规章制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服务意识;

3.坚持日常工作和特色工作的有机结合,搭建共青团工作的有效平台,发挥出共青团组织应有

的战斗力;

4.大力开展以素质拓展和培养优秀青年骨干的各项有益活动;不断以提高我院青年团员科技创 新能力为重点的精神文明建设,积极营造勤奋学习、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早日成才的良好氛围和 人文环境;

5.针对我院特点结合党章、团章的有关内容,适时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做好团 员管理及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入党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共青团组织建设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及 时注入新鲜的血液。

二、团委岗位设置及其工作职责

共青团LD体育(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委员会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一名。

(一)书记的工作职责:

1.召集团委会议,认真传达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决议和指示精神,讨论、研究、决定团委工作

中的重大问题,按时向院党委和上级团委报告工作;

2.负责制定我院共青团的工作规划、年度主要工作计划,研究安排团委和各共青团基层组织的 各项工作,检查团委决议的执行情况,指导、总结工作;

3.了解和掌握各级团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配合党组织在全体共青团员和青年学生中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4.抓好团委领导班子和团干部队伍建设,按时开好组织生活会,加强团结,督促和帮助团组织 工作人员做好本职工作 ;

5.协助我院其他部门做好我院党委和行政布置的各项工作,完成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任务。

(二)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负责团员青年的培养教育工作,做好新团员的发展、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

2.掌握团支部的组织建设情况,对团课、组织生活会和主题团日活动提出计划和建议,并负责 布置安排和检查落实;

3.搞好团员的管理和团员统计工作,负责转移团组织关系,做好团员证和团徽的颁发和管理、团员证年度注册等工作;

4.做好团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表彰和对违纪团员的处分工作;

5.负责团费的收缴、使用工作,年终汇报团费收支情况;

6.协助团委书记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

7.团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围绕我院中心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决议,做好经常性的宣传鼓动工作和团员青年思想教育工作;

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组织全院团员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团的基本知识;

深入基层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提出宣传工作意见,拟定学习计划和建议;

围绕素质教育,带领全院青年团员开展科技、文化、体育等类活动提高青年团员综合素质;

团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例会制度

(一)团委例会于每周一下午 5:00 召开,会议由团委书记主持。

(二)团委书记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全体会议。

(三)分团委会议由分团委书记定时召开,做好会议精神基层下达,两周内至少召开一次。

(四)会议要做到有中心议题,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要有签到记录。

四、发展新团员制度

(一)基本条件:

1.团章规定:“年龄在 14 周岁以上,28 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每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团费,方可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2.要求入团的青年必须努力学习党团基本理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 则,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自觉遵守团的纪律和校规校纪及国家法律,在工作和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要求入团的青年必须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团组织提出申请。

(二)培养:

1.对要求入团的青年,团支部要派专人(1—2 人)进行培养;

2.向要求入团的青年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青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 引导青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帮助青年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明确团的性质、团员的义务和权利,遵守团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以及学院的规章制度,向英雄模范和先进人物学习;

3.培养考核期限应在半年以上。

(三)介绍人的选择与责任:

入团介绍人必须是本支部的团员或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

受留团查看处分的团员,在留团查看期间不能做入团介绍人;

入团介绍人可以由申请入团的青年自己选择,也可以由团组织指定;

介绍人向被介绍人认真解释团的章程,说明入团的条件,团员的义务和权利;

介绍人定期向团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经历,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思想品质和现实行为表现;

介绍人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团志愿书并在志愿书如实写明自己的意见;

在支部大会讨论被介绍人入团时,向全体团员介绍被介绍人的详细情况

(四)新团员审批:

1.要求入团的青年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团的上级委员会批准才能成为团员,由团组织举行入团 宣誓仪式,颁发团员证;

2.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宣誓后即取得团籍。团龄从支部大会讨论之日起计算;

3.学院团委审批新团员。

五、团员管理制度

(一)团组织关系转接:新入学入职,其团组织关系转入团委,团员档案随个人档案一并转入。团员入党,在预备期保留团籍。

(二)团员注册:凡能够参加团的活动,完成团分配的任务,并按时交纳团费的团员,可以予以注册。

(三)年度注册:年度注册时,由团支部收齐所有的团员证,送交到团委进行注册。

(四)补办团员证:由团支部组织委员到团委进行登记、注册和补办团员证。同时,所属支部应及时在团员花名册作登记,同时收缴团费。

六、团费收缴管理制度

团费收缴是团支部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它不仅是组织管理教育团员的一项制度,也是团员和团组织经常联系,在经济上支持共青团的工作,履行团员义务,增强组织观念的一种必要形式。

(一)团支部团费由团支部书记负责收缴并报院团委。

(二)团委要及时为已交纳团费的团员进行注册。

(三)团员连续六个月无故不交团费,按团章规定处理,并

以相应方式给予处罚。

(四)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团费,作自动退团处理。

(五)受留团察看的学生,在留团察看期间,仍应缴纳团费。

(六)缴纳团费的时间从组织关系转入我院时起。终止交纳团费时间从组织关系转出我院时起。

毕业生团组织的时间截至当年的八月份。

(七)凡是上缴团费都应填写《上缴团费登记表》,并由经收人统一开写收据。

七、团委档案管理制度

(一)团委的档案:

团委的档案由团委专职干事负责管理,含上级下发的文件、会议记录、活动记录、简报等。团委档案按年度分类归档管理。

(二)团干、团员档案管理制度:

新生、插班生团员的组织关系必须在院团委规定的时间内转入;

团干、团员在校期间的表现、所受的奖惩,必须建立档案,归入团员档案;

院团委要定期整理团干、团员档案;

评选优秀团干、团员的各种资料存档;

团干、团员档案随学生毕业离校转入工作单位

八、团支部工作检查制度

(一)支部生活内容记录是否详实,取得的效果如何。

(二)组织生活的开展情况。

(三)团费收缴情况。

(四)基层支部的工作情况。

(五)支部会议召开情况。

(六)支部团员的活动情况。

以上工作检查的内容作为各支部评选“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的一个评估材料。

九、共青团考评制度

(一)院团委于每年“五·四”期间表彰年度团青工作中涌现出的五四红旗分团委、团支部、先 进团支部以及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等先进模范典型。

(二)制度完善、组织规范,带领组织内部广大青年团员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并且具有自身特色的团组织活动,表现突出的分团委、团支部均有机会获得五四红旗分团委、团支部、先进团支部。

(三)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在学习、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团员,均有机会被评选为优秀团员、团干部、青年志愿者。

(四)团员违反组织纪律,将受到处分,处分级别有:公开批评、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十、推优入党制度

(一)团组织对经考察已基本具备发展条件的优秀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按照“推优”工作程序,有计划的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一般一年进行两次,同时严格控制推荐比例。

(二)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必须严格按照推荐程序办理。

(三)分团委召开委员会议,根据各方面意见,全面衡量、讨论确定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并向各支部通报会议决议。

(四)被推荐人详细填写《团员入党推优表》,团支部、分团委分别签署意见,由分团委送报系党支部。

(五)分团委定期汇总“推优”名单,并报院团委备案。

(六)推荐有效期限为两年,

(七)推荐对象因专业变更、就业、升学、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原单位的,其《推荐表》应随同档案一起转到新单位的党、团组织。